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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一女子躲债20年被索高额利息
发布时间:2012-09-24 10:46:13
本网讯(通讯员 刘顺武 谭金玉)
广西南丹县一女子欠款8152.70元躲藏20年,财产暴露后被索要6万元利息。
1992年6月23日,被申请执行人杨某以建房资金紧缺为由向申请执行人银某借款20000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并签有《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被申请执行人杨某归还本金11847.3元,余款8152.7元经银某多次催款,杨某以种种借口拒绝还款。后为躲避法院执行隐藏或转移财产,并外出打工,多年来杳无音讯。 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曝光一批老赖名单后,据知情人举报,被申请执行人杨某已于前些日子返回家乡,并在银行有存款。执行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告知申请执行人银某,银某向法院提出要求杨某归还8152.7元本金及6万元利息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冻结被申请执行人杨某的银行账户,经查证被申请执行人杨某账户上只有2万元,执行法官将杨某银行账户上的2万元划拨给申请执行人银某,并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银某愿意以2万元和解。至此,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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