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信用合作分社主任挪用公款赌博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4 09:47:34
本网讯(通讯员 汪金勇)
10年前,黄某(化名)借任信用合作分社主任之职,7次挪用单位资金共计30余万元豪赌,给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1年底,公安机关将负案在逃的黄某抓获归案。7月31日,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对黄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进行了审理。
从江西到湖南,再从湖南辗转流窜到全国7个省,2002年到2011年期间,被告人黄某(化名)为逃避追捕,化名到处躲藏,期间做过服务员、摩的司机等工作,但未敢与家人取得联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担任井冈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龙市分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库存款用于赌博,造成库存存款亏空。2002年3月,被告人得知上级部门即将来对库存存款进行清查后,生怕事情败露,遂于2002年3月9日携款潜逃。同年3月10日,井冈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织人员对龙市分社库存情况进行清查,发现短少库存共计人民币308176.49元。案发至今,被告人黄某未退还其分文公款。 据了解,被告人因工作努力,早在1994年就开始担任信用合作分社主任一职。但因结识社会游闲人员,黄某便经常与他人进行赌博,并动辄输赢上万。由于资金来源有限,黄某在输光家财后便开始窥视单位钱款。抱着赌徒心理的他,一门心思想借用单位资金还上赌债。因赌运不佳很快将挪用资金全部输光。因库存查验到期不能及时上交,心急如焚的黄某怕恶迹败露,不辞而别,案发后逃往异地打工,寄希能偷度余生,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过法院的审理,被告人黄某最终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