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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一企业久拖电费不缴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2-09-26 10:22:11
本网讯(通讯员 陈世秋 莫芬)
广西南丹一企业拖欠供电公司近9万电费款不缴,供电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南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供电合同纠纷案件。
2010年9月10日,原告广西电网公司河池供电局与被告南丹县某冶炼厂签订了一份高压供电合同,合同约定,在电力系统正常状态下,原告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被告供电,被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缴付电费,合同履行期间,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给被告供电,但截止2012年3月29日,被告拖欠原告电费及违约金共计88508.8元,原告多次派人向索要无果,于是向法院起诉。 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本案后,经审查,认为该案争议小,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的矛盾并不突出,为了迅速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节约其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于是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本案双方当事人最后自愿达成了协议,一场纠纷得以息诉和解。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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