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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长给我上了一堂课
作者:高胜敏 聂华军 发布时间:2012-09-26 16:24:18
行走在前往法庭的路上,一路颠簸。距离法庭就剩几公里时,前方的车辆却排起了长队,一打听,原来前方正在修路。庭长关掉警车引擎,摇下车窗,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我看似平静地坐在副驾驶座上,心里却想着当事人是否已在法庭外徘徊了很久。
过了些许时刻,庭长一句问话打破了沉默,“交给你办理的那个离婚案现在进展如何?” “被告在外打工,我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对离婚的意见,他十分生气,只是说‘我不管,随你们怎么办’,当我问起他现在的住所,他立刻挂断了电话。”我的语气透着无奈。 “那之后你有没有再打电话给他?”庭长接着问。 我答道:“没有,之后我打电话给原告,要求其提供被告现在的住所,原告说会尽快想办法弄到。我现在在等原告提供被告的住所,然后打算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送达给被告。” “那原告后来有没有提供被告的住所?”庭长又问道。 “我之后一直在打原告的电话,原告的电话好像关机了。”我小心地回答。 “就这么拖着可不行!”庭长语气严肃了起来。“原告一天没找到,你这个案子就一天没进展。我们的审限只有6个月,时间一天天过去,案子迟迟没有了结,很可能会激化矛盾。我们办案子一定要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深入群众,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像这个案子,如果原告提供了被告的住所,你就按照程序赶紧送达相关手续,积极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被告的联络方式,你要把相应的法律后果解释给她听。遇到案子卡壳时,要多想办法,适当的时候可以和当地的基层组织比如说村委会、组上的干部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办案子不像读课本,更多的是你自己去学习、去领悟。毛主席不是也教导我们说不要教条主义吗?我们在基层办案更要灵活应用。农民老表可能对法律不是很懂,更多的是你要将法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话向他们解释说明,适当时还需举几个例子,这样他们才会明白。我们要坚信,绝大部分老百姓都是讲道理的。只要你真诚地去对待他们,把道理一五一十的讲给他们听,消除他们的顾虑,他们就会支持你的工作。千万不要因为遇到一点麻烦,就产生退缩的心理,年轻人要迎难而上,对每一件案子都要全力以赴,悉心化解矛盾,争取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嗯,我会努力去做工作的。”庭长一席话,让我有了触动。 “还有,离婚的案子关键还在与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我们要从婚姻基础、婚后生活情况、子女情况等来分析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对于能够和好的,我们要尽心尽力去劝解他们,不要轻易去拆散一个家庭。有时候也许判决离婚比较省事,但一个家庭的解散,往往给双方亲人尤其是小孩带来无尽的痛苦。对于那些确实已经无法和好的夫妻,我们也要小心谨慎,耐心做好释法明理的工作,处理好他们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总之,我们要记住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使命,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庭长又语重心长的教导。 “嗯。”我应声答道,心里暗暗下决心要把这个案子办好。 到达法庭后,我立即拨通了被告的电话。经过交谈,知道原、被告是媒人介绍认识,没几天就打了结婚证,一直以来夫妻感情不好。鉴于此种情况,我又耐心询问被告的意见,并把婚姻法的规定细致的解释给被告听。看到我很真诚的跟他交流,被告的情绪也舒缓下来了。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通话,被告最后同意离婚,但表示双方的婚生小孩要由自己抚养。我知道这是一个转机。于是,我又及时联系了原告,得知了原告对于小孩的抚养权并无争执。由于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问题,我制作一份调解笔录让双方签了字,就这样,一个看似复杂的离婚案件被调解掉了。 然而我知道,这是庭长的功劳。在办案的过程中,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循循善诱的师长,他用丰富的经验提醒着我少走弯路。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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