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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十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7 09:42:53


     本网讯(通讯员 陈刚)   近日,轰动江西省高安市的“8.4”高胡一级公路堵路案件在高安市法院宣判,被告人席某洲、席爱某、席树某、席立某、席某友、席某圣、席方某、席某林、席某龙、席某华等10人一审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中,席某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席某友、席某圣被判拘役五个月,其他被告人均被判缓刑或管制。

    2011年3月,被告人席某洲当选为高安市八景镇礼港村委会安乘村村长后,伙同被告人席爱某、席树某等人多次商量开会,以桃岗山(礼港佳园)土地属安乘村祖坟地,拍卖后未得到补偿款为由,要把这块地弄回来。之后,上述10被告人分别在3月17日、4月13日、4月20日、6月27日、7月6日、7月9日、7月18日共七次纠集村民少则20-30人,多则40-50人前往礼港佳园工地,采取推倒工地围墙、用铁锹填塞地基、折弯地基钢筋、砸坏地基和电缆线、拆掉地基模板、砸坏水泵和搅拌机等方式,阻挠工地施工。8月4日下午,被告人席某洲等人得知席某龙、席典晖被市公安局传唤后,组织村民近百人聚到八景派出所,席立某等人冲到派出所办公楼大厅殴打民警。之后,席方某、席某圣、席某华等人又用微型货车、摩托车堵塞高胡一级公路,造成交通堵塞近2个小时。市公安局巡特警队员清场疏通交通时,席某友、席立某等人又用石头、啤酒瓶砸伤巡特警队员谭伟等9人和村干部谢智诚等人。经法医鉴定,上述人员伤情均为轻微伤丙级。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席某洲等10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礼港佳园项目工程和高胡公路工作、生产生活和交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席某洲、席爱某、席树某、席立某属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属积极参与者。席爱某、席树某、席方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席某洲、席立某、席某圣、席某龙、席某友、席某林、席某华自愿认罪,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鉴于10被告人的行为已取得受害方的谅解,依法可酌情对10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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