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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法官假日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
发布时间:2012-09-27 14:41:26
本网讯(通讯员 胡立新)
“谢谢罗庭长,星期六还来帮我调解案子,我今天下午就可以坐车赶回浙江。”9月15日早上,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的罗法官和书记员小方驱车40多公里来到该县金竹乡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该案原定于9月18日开庭审理,但原告急于赶回浙江上班,向罗法官提出是否可以提前开庭。罗法官在征得被告同意的情况下,在星期六到当事人村里审理案件。 该院积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双休日、节假日,或特定时间开庭的,在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按当事人要求的时间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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