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宣城两家单位联合执结26名职工劳动争议案
发布时间:2012-09-29 15:21:31


     本网讯(通讯员 卢应明 俞丽妃)   日前,通过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在辖区孙埠镇政府的协助下,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快速执结一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被执行人某服饰有限公司给付李某等26位申请人26000元,26位申请人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

    李某等26位申请人原系被执行人某服饰有限公司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执行人未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申请人陆续与被执行人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李某等26位申请人向宣城市宣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按裁决书规定为申请人补办基本养老保险。李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系群体性纠纷,处理不好矛盾极易激化,且作为申请人的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应尽快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该院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召开执行局、庭长办公会,由执行庭庭长毛庆明亲自办理该案,执行局局长雷刚第一时间到被执行人所在乡镇,向该乡镇领导通报案情,请求协助做好被执行人工作及矛盾纠纷合力化解工作。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到社保所计算补缴保险金数额、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帐户信息等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准备工作充分后,毛庆明庭长多次深入到被执行人企业,在孙埠镇政府领导的协助下,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从情理到法理,从公司的发展到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被执行人换位思考,最终被执行人被法官所感动,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调解决纠纷。考虑到被执行人系港资小微企业,企业刚投入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等因素,再加上,申请人均与已被执行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自愿放弃要求被执行人补交养老保险金的要求,被执行人自愿给付每位劳动者1000元,作为未办理养老保险金的补偿。至此,该群体性纠纷案件在一个月内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