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浩廷)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家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乡的一位七旬老人韦某,一生养育两个儿子,儿子们生活得也都不错。如今韦某卧病在床,奄奄一息,可他的子女们呢,却相互推诿。10月8日,中秋国庆长假刚过,韦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无处安身,便将俩儿子告上了法庭,当日,巴马县人民法院通过立案调解成功调解该起赡养权纠纷案件。
韦某系广西巴马县燕洞乡的一位七旬老人,早年丧偶,一个人含辛茹苦把两个儿子抚养长大成人,可如今年事已高,还患上痛风,心脑心管等疾病,行动不便,生活困难,但是两个儿子却相互推诿,没有尽赡养义务,特别是今年春节后至中秋节期间老人无处安身。无奈之下,今年中秋节长假刚过,韦某便将俩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俩被告为其提供住所,并承担赡养费用。
巴马法院受理此案后,为了减少“法律胜诉,亲情败诉”的现象,决定加大对该赡养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考虑到老人年纪大,行动不便,承办此案的法官决定当即到纠纷当地进行调解。主审法官首先向俩被告宣传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是由法律的强制性予以保障的,其次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历来被人们所传颂,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千年的美德,每个人都会有老的时候,都希望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老人随大儿子居住生活,由二儿子每月为老人提供生活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