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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汉因无人赡养状告六子女
发布时间:2012-08-07 09:50:28


     本网讯(通讯员 蒋蓉)   都说养儿防老,可是年过八旬的林老汉有六个子女,竟无一人愿意赡养。近日,安徽宁国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

    林老汉育有五子一女,现均已成年,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且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而林老汉现年已有82岁,患有哮喘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处理,一直由其妻子照顾。自2009年7月份,林老汉的妻子过世后,林老汉便无人照看,生活困难,但是其六子女均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这起赡养纠纷案,法官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了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林老汉现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作为子女应履行赡养抚养的义务。法院综合考虑,判决林老汉六个子女每月支付林老汉生活费220元、医疗费凭票据由六子女均担。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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