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岚 韦莉芬)
因无聊便“突发奇想”,想尝试坐牢的滋味,打劫“的哥”结果锒铛入狱。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薛某现年26岁,初中文化程度,从吉林到江西九江准备找份工作。2012年6月6日,薛某在九江市庐山区十里转盘附近游戏厅打游戏直至晚上11点左右。从游戏厅出来薛某已身无分文,感觉很没意思,为追求刺激,其想到何不“牢里蹲”而尝试一次坐牢的滋味。次日凌晨3时许,薛某手持一水泥块,在庐山区联盛超市门口搭乘被害人黄某驾驶的出租车到庐山区生态工业园内。停车后,薛某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水泥块朝黄某头部击打,被黄某用手臂挡住,后薛某从黄某处抢得人民币65元。随后,薛某叫黄某将车开回庐山区联盛超市门口并下车,被害人随即报警。庐山区公安分局民警接警后即到该超市附近巡查,在超市不远处发现一男子(即被告人薛某)形迹可疑便上前盘问,薛某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鉴于薛某被公安民警盘问后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