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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建设要把握三点要求
作者: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荣想   发布时间:2012-10-12 11:52:53


    法院文化建设是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建设的重点。从新闻媒体的报道看,法院文化建设各有方法,各有特色,可谓百花齐放。法院文化建设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模版,但是在大的方向,笔者以为要认真把握好以下三点,即突出亮点、追求实效、提高素质。

    第一要突出亮点。法院文化建设要有特色,必须有自己的亮点,否则各个法院文化建设千篇一律,毫无吸引眼球可言。突出什么亮点?由于处在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法院,其所处的定位不同、发展的历史、区域历史不同,因而这就给法院文化建设提供了最为宝贵的资源。法院文化建设要有主色调,又要有多色彩。但是必须要立足现实、立足区位、立足百姓,不能搞空洞的、虚无的、浪费的文化建设。以广西百色为例,百色市两级法院立足红色土地,融合百色起义精神,打造具有红色烙印、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法院文化。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让法院干警养成讲实话、讲真话、说到做到的好作风、好品质。在法院形象、法官品质等方面下足工夫,努力实现用法官的品质提高法院的形象,用法院的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三个至上”和“为民司法”的实现。

    第二要追求实效。追求实效的关键,在于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的发展目标的紧密结合。很多法院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大多是为搞了法院文化而搞法院文化,没有注意提高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在层次和涵义,更有的法院是为了迎接上级法院检查而突击搞、盲目搞文化建设。追求实效,初级目标可以建立一个在一定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具有一定品牌的文化建设示范法院。但从整体上看,我们更高的目标是实现十多个文化建设的品牌法院、示范法院。就广西百色市法院来说,该两级法院通过实现能动司法与法院文化建设、民族文化与法院文化建设的“双结合。在法院工作中,延续左右江革命根据地时期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传统,注重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大局服务。加强法官民族文化知识的培训,让他们通晓各民族的语言和风俗,灵活运用少数民族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维护民族团结稳定,进一步促进边疆稳定与边民和睦。

    第三要提高素质。法院文化建设目的之一就是提高素质。概括的说,法官素质包括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思想素质就是品质能力。业务素质就是工作能力。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要两个素质都要过硬。做法院工作,仅仅依靠思想品质好而工作能力弱是不行的,但反过来说,工作能力强而思想品质劣也不行,两者缺一不可。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就是要达到“两个素质”的双提高、双丰收、双过硬。法院的形象如何?法官的素质怎么样?这些都可以反过来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效果进行检验。广西百色市两级法院通过利用自身“全国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优势,大力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动员干警广泛阅读百色起义精神经典、传统文化经典、法律文学经典等作品,增强法官文化涵养和品质。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裁判文化撰写竞赛等活动,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

    通过法院文化建设使干警的能力提高、素质提高、情操提高,使得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加增强,外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更加突出,从而使人民法院成为一个有品质的法院,一个值得向往的法院,一个值得信任的法院,一个值得满意的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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