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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欠款一朝追回 六旬老人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2-10-15 14:32:12


     本网讯(通讯员 吕婕 黄伟明)   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法院法官的协调下,68岁的张老伯拿到了自己历时一年都无法追回的1000元钱欠款。钱虽少,但是张老伯还是不住地感谢法官。

    2011年7月4日,张老伯在修理厂看中一辆二手汽车并打算购买。双方没有签订购车合同,张老伯向修理厂交付定金1000元,修理厂出据了收条。事后,该桩买卖没有做成。张老伯多次到修理厂要求退回定金,修理厂均以种种理由拖延甚至是拒绝。无奈之下,2012年8月21日,张老伯向法院起诉,要求修理厂退回双倍返还定金。

    该案开庭时,修理厂方面没有派人到庭参加诉讼,主办法官并不急于马上作出判决,而是在休庭后主动到修理厂与该厂的老板进行调解工作。修理厂的老板也为法官的不辞辛劳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所动,对调解表现出积极态度,立即表态愿意返还张老伯的1000元定金,并主动承担案件受理费。随后,法官又找到张老伯,告知其修理产老板的态度,张老伯通情达理,放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接受了调解方案。在调解的当天下午,修理厂老板来到法院,将1000元交给了法官,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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