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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欠条撕不了债务 债主粘好欠条碎片起诉
发布时间:2012-10-16 16:48:34
本网讯(通讯员 朱小勇)
管某持欠条催要货款,何某称质量有问题,并撕毁欠条,要求扣掉一些钱后重打欠条,双方因此引发纠纷。近日,在安徽省宣城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下,该起案件终以调解结案:何某于2012年8月31日之前自愿给付管某75000元。该案现已执行终结。
管某与何某曾有事实上的发电机买卖合同关系。2011年5月26日,何某向管某出具金额为99700元的欠条一份。2011年12月30日16时许,管某持欠条在何某经营的农机店内向其催要货款,何某撕毁管某持有的欠条并扔进废纸篓,管某随即报警。两名干警到场后,何某称管某提供的机器质量有问题,给其造成了损失,可以重打欠条给管某,但要扣掉一些钱,双方协商无果。在两名干警同意和监督下,管某将废纸篓内的欠条残片带回家,重新粘贴复合。后管某以该欠条为据,向宣州区法院提起诉讼。 宣州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管某货款997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给付自起诉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货款利息。何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经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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