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2012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司法走转改”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良好成效。
据悉,该院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配备专人接受诉讼咨询、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导诉、立案、送达、速调、咨询、查询、接访的“一站式”服务;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扶养费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困难当事人予以减缓免诉讼费,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援助,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的权益。全年,对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特殊群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15件、1.8余万元。此外,该院还不定期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办案、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司法活动,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宣法,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切实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截止目前,该院共指导群众诉讼1000余人次,开展巡回办案80余次,送达法律文书200余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70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