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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努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10-22 08:59:39


     本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2012以来,福建泰宁县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从关爱老人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帮助老年人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良好成效。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老年维权工作,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新思路、新方法,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成立涉老纠纷巡回庭,公布立案电话,对交通不便、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办理,就地开展审判调解,尽量避免矛盾缴化;对于赡养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其合法权益最终得到实现,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和执行费,努力构建法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所四位一体的多方位、多角度司法救助体系;此外,针对近年来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该院还不定期深入乡镇、社区、敬老院,至案发地就案开庭宣传等形式,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敬老意识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

    今年截止10月份,该院共巡回上门立案11次,调解结案8件,化解矛盾纠纷12起,接受法律咨询63余人次。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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