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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秋收生产
发布时间:2012-10-10 11:18:55


     本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入秋以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针对山区交通不便、秋收农忙等特点,主动增加巡回办案次数,以确保案件审理与秋收工作两不误,全力保障和维护农忙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院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凡属涉农案件,一律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时快速审结,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不影响农民生产,该院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和农副产品购销等涉农纠纷案件,坚持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开庭、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不误当事人农时、农事。同时,该院还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众的救助力度,对经济贫困的群众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确保有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此外,针对农村群众法律素质较低的特点,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入农户活动,以案释法,以案宣法,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减少各类案件、纠纷的发生,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9月份入秋以来,该院共审理涉农案件53件,巡回开庭16件,为困难农民缓、减、免交诉讼费1700多元,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46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0余次,收到了良好成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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