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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体味百姓人生
作者:陈荣暖   发布时间:2012-10-17 11:31:08


    在基层法庭这一年多来,给我最深的感触是体味百姓人生。以前在学校,对这并没有什么感触,随着这一年多的工作,对老百姓的人生有了更深的体会,感同身受。

  法庭处理的案件大多是农民朋友的种种纠纷,有离婚的、有民间借贷的、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在这些小案件中,却能读懂老百姓的人生。

  以离婚的案件为例,经常有夫妻为离婚闹得不可开交,一方坚决要离婚,而另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矛盾很尖锐。而往往造成这种悲剧的产生又源于双方无法好好的相处。有时,一些处于弱势的妇女在面对丈夫突然提出的离婚时不知所措,尤其是在有些案件中,离婚后对另一方的伤害很重。比如,有个案件,被告是个妇女,四十多岁了,并且构成了十级伤残,但是因为夫妻双方种种矛盾,丈夫就是坚决要离婚。

  还有就是在一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痛苦,被告也很无奈,尤其是有些车子没有交强险,加上被告又没有赔偿能力。对于原告而言,更是苦中加苦,而被告也是一样的痛苦。

  在接触一个又一个案件后,我慢慢体味到老百姓的人生,真实而平凡,有时又十分痛苦。以一个赡养的案件为例,原告严某共生育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四个子女都已经成家了。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三个儿子(即三被告)因对原告等赡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在三被告舅母的主持下,最后以拈钩的形式,确定原告由被告大儿子负责赡养,原告丈夫由被告二儿子和三儿子负责赡养。原告丈夫去世后,三个儿子对母亲赡养问题上斤斤计较,导致原告无人赡养。经当地政府多次调处无效的情况下,原告遂起诉法院请求判令三个儿子每月各负担原告严某生活费100元。原指望多养儿女好防老,却不料落得到老却无人理睬。

  一个个案件就是一个个老百姓生活的真实缩影,都说基层能锻炼人,这话一点不假。但更重要的是,在基层,可以读懂老百姓,体味出他们的生活状态。在法庭这一年多,在一个个案件中,接触那些一个又一个的当事人,让我学会了很多。

  在法庭,体味着老百姓的人生,自己的人生也在不断的丰富起来。百姓的生活,感同身受,他们的人生就是一段段缩影,在这些缩影中,我逐渐成熟起来。

  但愿百姓的人生少一些纠纷,能够更加和谐美好,我祝福着那些平凡的百姓。

  (作者单位: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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