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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弟因债务问题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2-10-18 09:52:42


     本网讯(通讯员 双婷)   日前,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姐弟间借贷纠纷案,为姐弟俩及时挽回了濒临破裂的亲情。

    原告周某女与被告周某男系亲姐弟,二十年前,二十几岁的弟弟常因生活拮据,得到四十几岁的姐姐无私的经济接济,两家人亲如一家。1996年7月的一天,弟弟因为急需几千元钱用于资金周转,向姐姐提出借点。姐姐考虑自己家现钱也不多,便拿出3000元借给了弟弟。十几年来,姐姐也从不曾向弟弟要求还过。直到2011年,姐姐因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而弟弟经济状况较好,便想起曾经借给弟弟的3000元钱,并向弟弟要求还钱。弟弟虽然家庭经济条件好了,3000元钱还给姐姐不是问题,但对姐姐要自己还十几年前的钱,认为姐姐不顾情谊而心生不满。2011年6月,在姐姐的再一次要求还钱时,弟弟便不太情愿地还了1000元,余下的2000元写了张久条。之后,无论姐姐怎么催,弟弟总是找借口拖着不还。无奈之下,姐姐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借款事实清楚,但这是一起姐弟间在十几年前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背景下形成的债务,在当时,姐姐完全是出于亲情的关爱主动借给弟弟,而弟弟得到借款后,对姐姐更是心存感激,这份亲情的得来并不容易,如果法院仅赁欠条一判了之,虽实现了法律公平,却进一步伤害了他们的亲情。为此,承办该案的法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最后姐弟俩认识到亲情可贵,放下心中的不快,愉快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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