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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未成年犯罪案庭审 “未保办”出庭维权
发布时间:2012-10-19 16:10:16
“未保办”派员出庭参加了整个诉讼过程。
本网讯(通讯员 饶国君)
10月16日,重庆市云阳县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案。云阳团县委副书记、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胡光祥到庭参加诉讼,对庭审全程监督,并就未成人保护当庭提出意见建议。
曾某某尚未年满17岁,今年上半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在缓刑考验期间,因与他人发生口角纠纷,在宾馆门前脚踢一名女性致其骨折轻伤。法庭在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其寻衅滋事一案时,被告人的父母均表示不出庭参加诉讼,对其受到的处罚和应该担负的责任亦表示不管不问的态度。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和《未成人保护法》的规定,法庭为被告人指定了刑事诉讼辩护人,并依法向县未成人保护委员会报告此事。由此,县“未保办”派员出庭参加了整个诉讼过程,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庭审活动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据悉,未成人保护组织以特殊群体监护者和合法权益监督者身份出庭参加诉讼,直接参与未成人犯罪案件的审理,这在重庆市尚属首例。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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