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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山脚下盛开的文明之花
——湖南省津市法院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纪实
作者:胡兰   发布时间:2012-10-19 10:54:34


    走进湖南省津市法院,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一尘不染的机关大院,着装整齐而忙碌的干警……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清新的文明之风。

    2011年文明标兵单位创建以来,津市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力度,夯实创建基础,突出创建重点,丰富创建内容,注重创建效果,以扎扎实实、持久不息的精神文明建设高潮,推动了各项审判工作的快速发展,谱写了一曲不为人后,勇争一流的昂扬乐章。该院先后获得了“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常德市“五个一流工程”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年年被津市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新年伊始,该院就召开了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动员会,吹响了文明创建的号角。动员会上,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迎春以铿镪的语调,为大家鼓气加压:要以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在文明创建中实现跨越!

    经过精心组织和准备,3月初,在全院下发了《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形成了班子成员带头履责,各庭室密切配合,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至此,拉开了创建文明标兵单位的序幕。

    4月9日,该院又召开干警大会,结合讲正气树新风活动,举行了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讲堂活动。登台的干警,有的引经据典,谈古论今,从古代讲到现代,从西方谈到东方,激情澎湃的演说了榜样的力量;有的干警娓娓道来,讲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舍小家顾大家的感人故事……

    7月2日,该院院长谢迎春以“讲党性、讲责任、讲纪律”为题给全体干警上党课。随后,全院干警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

    良好的载体,有力的领导与组织,切实可行的措施和丰富的活动内容,大大激发了干警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强化大家文明办案、文明执法的意识,争做文明活动的先锋,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楷模,当全市审判工作的排头兵。

    为提高大家的文明意识,该院将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公示上墙,将精神主题词悬挂大厅,使干警一踏进办公大楼就可以读到振奋人心的创建口号;将法院将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编印成小手册,人手一册,使干警能常读常思;将每名干警职责要求制作成规范的铭示牌,置于干警的办公桌上,使干警时时对照,警醒自勉;为保证办公环境的整洁亮丽,与物业公司合作,强化细节管理。点点滴滴,细微之处都洋溢着津市法院文明之风的清新。

    与此同时,进行文化育院,将文明建设融入法院文化。为陶冶干警的情操,设立了篮球场、老干活动室和干警活动室,配有乒乓球台及部分健身器材,成立了篮球、乒乓球和羽毛球队,每年开展一至两次活动。以开展"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为平台,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健康有益、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等。今年9月,该院30余名干警,高举“关爱自然、低碳出行”旗帜,骑着自行车,在30公里的行程中沿途捡拾垃圾,发放宣传资料,以实际行动,向不文明行为宣战。正是在这种愉悦的环境中,大家公正、文明办案的劲头更足了。

    在这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被津市法院人演绎为一个个生动而详实的细节。全体干警在细节中牢记文明,在细节中感受文明,特别是在办公、办案中展现文明……

    立案庭,作为接待群众立案来访的窗口,就是该院的一张名片。来到立案大厅,这里有方便宜行的无障碍通道,有便于查阅的公务电子触摸屏,更有便民桌、茶水杯、笔、纸……无不于细微之处透着立案庭干警对来访群众的无限关心和温情。

    民事审判庭的干警,每天面对的大多是夫妻、邻里之间磕磕碰碰、家长里短的一些琐事,事虽小,如不及时有效的化解却可能发展成为影响重大的大事。本着服务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定纷止争的原则,承办法官总是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做调解工作,力求案结事了。今年3月,一起19名蜂农与澧县芦苇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双方矛盾曾一触即发,一名蜂农甚至扬言“不尽快赔偿我损失,就一把火烧了你芦苇荡”。案件在该院受理后,承办法官不厌其烦的做双方调解工作,在遇到不理解时,总是不急不恼的解说、劝说。一次不行,两次……最后还邀请了湖南农大的专家来到芦苇场,走进蜂农家,反复的做调解。终于,在不懈的努力下,芦苇场赔偿蜂农的损失6万元,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文明创建一路走来,津市法院的全体干警始终以不图虚名、不畏艰辛、勇往直前的争创作风,做到了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共发展,阔步跃在文明标兵单位创建的最前列。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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