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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消极怠工 业主无法及时入住起诉索赔
发布时间:2012-10-24 09:57:15
本网讯(通讯员 曹源 邱学峰)
好不容易攒钱买了栋新房,却因装潢人员消极怠工而无法及时入住。业主刘正因此将负责装潢的成明告上了法庭。近日,安徽宁国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判处被告成明于判决生效30日后支付原告刘正违约金人民币18900元。
2011年11月,刘正与成明二人达成协议,刘正分期支付成明装潢款63000元,委托其为自己某处的一栋房屋装潢。但刘正按期支付40000元装潢款后,发现成明存在明显消极怠工,遂再次与成明确定最后完工期限为2012年2月11日。然而期满后,该房屋的装潢依然未能完工,致使刘正不能及时入住。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正将成明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刘正与成明之间以书面形式自愿订立装潢协议,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法认定有效。刘正以总装潢款的30%主张违约金18900元也较为合理。遂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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