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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走失欲状告敬老院 法官诉前调解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10-24 16:12:44


     本网讯(通讯员 聂华军 高胜敏)   与自己相依为命二十多年的继子,在送入社会福利院后却不慎走失,八旬老人痛苦不已欲状告社会福利院,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老人最终与福利院达成和解协议。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了一起因亲人走失而欲状告敬老院的特殊案件。

    1980年,李明华随自己的亲生母亲改嫁到龙成军家,并过继给龙成军当继子。因李明华从小便不能说话,也没有稳定工作,一直没有成婚,平时都是由亲生母亲及继父龙成军照料生活起居。2005年7月,此时李明华的亲生母亲已去世一年,龙成军也年过八旬,再无能力照顾李明华,无奈之下只得将李明华送往乡镇的社会福利院照顾,并时常亲自去看望李明华。2007年5月,李明华从该社会福利院走失,下落不明。龙成军和亲人四处寻访,却杳无音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也没有结果。龙成军老人为此痛苦不已,多次到社会福利院讨说法,要求其承担责任,却遭到拒绝。2009年10月,龙成军老人又委托自己的亲生儿子龙茂才到区信访办、民政局等多个部门上访,仍未解决问题。

    经过考虑,龙成军老人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2012年6月,经龙成军申请,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李明华死亡的判决。拿到判决书后,龙成军开始着手准备状告社会福利院的诉讼材料。慈化法庭得知此事后,考虑到此案被告是社会福利机构,如处理不慎,可能会激化矛盾,决定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起初,龙成军一方要求社会福利院赔偿15.5万余元,福利院则以死者李明华走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分歧较大。为此,法庭一方面主动与龙成军的儿子龙茂才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积极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法庭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反映情况,适时启动联调机制,由慈化综治办、司法所、民政所、龙成军所在的村委会等多个部门配合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劝说双方当事人,不断缩小双方心理预期。经过法庭三个多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起棘手的“骨头案”最终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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