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丰城一男子抢劫出租司机115元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2-10-26 09:39:34
本网讯(通讯员 熊莺)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2年7月21日晚23时许,被告人熊建在新城区搭乘李国华驾驶的出租车,被告人熊建威逼李国华拿钱,被李国华拒绝,被告人熊建威胁李国华:“不拿钱就拿刀捅你。”被告人熊建在抢得李国华现金115余元后即下车离开。 2012年7月22日凌晨2时50分许,被告人熊建于本市今日大酒店附近,搭乘程军驾驶的出租车,被告人熊建威胁程军:“拿点钱用,不拿就拿刀捅你。”被告人熊建在抢得程军现金460余元后下车离开。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建目无国法,以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熊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