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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博输钱后抢妇女手提包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9 10:18:43


     本网讯(通讯员 罗应亮)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夺案,一审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江剑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1年9月27日晚,被告人江剑东因玩赌博机输了钱,便产生趁人不备夺人手提包的想法。当晚11时许,被告人江剑东在丰城市东方红大街陆家巷口趁邹新珍不备,从后面抢走其桔黄色包一个,包内有一些化妆品、一张农业银行卡和现金7元。夺后,被告人江剑东至一僻静处翻包,发现包内现金太少,决定再抢一次。9月2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江剑东又在丰城市中医院门口趁刘文英不备,从后面抢走其白底黑花包一个,包内有现金179元、价值2044元的镶红宝石黄金戒指一枚、价值837元铂金戒指一枚、价值960元的步步高手机一部以及银行卡、存折等物。综述,被告人江剑东抢夺二次,赃款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027元。在抢夺刘文英包的过程中,被告人江剑东因用力过大,致刘文英摔倒在地。经法医鉴定,刘文英伤情评定为轻微伤乙级。案发后,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并归还失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江剑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江剑东认罪态度较好,没有造成被害人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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