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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小孩掉酒糟坑身亡 酒厂老板被诉
发布时间:2012-11-01 08:50:09
本网讯(通讯员 杨成作)
五岁小孩不慎掉入酒糟坑身亡。广西田林县法院日前调结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赵上懿赔偿黄忠华、黄玉珍夫妇因小孩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38000元。
黄忠华、黄玉珍夫妇原本住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和平村伟七屯,2011年原告夫妇携带小孩一同来到被告赵上懿位于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和平村六良屯经营的酒厂旁建房定居生活。2012年6月22日,原告夫妇将其小孩黄春仁托付给原告黄玉珍的母亲邓彩莲帮照顾看管,当天下午15:00时许,小孩黄仁春在玩耍过程中不慎掉入被告的酒糟坑中,经发现后拉出,由于没有得进行及时送医院抢救而不治身亡。2012年7月16日原告黄忠华、黄玉珍起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被告赵上懿赔偿原告因小孩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95424.80元。2012年8月16日原告黄忠华、黄玉珍起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被告赵上懿赔偿原告因小孩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95424.80元。 该案经过开庭审理之后,承办法官遵循合法、自愿原则主持了双方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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