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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凌晨乘车回家被司机劫财又劫色
发布时间:2012-11-05 10:50:54
本网讯(通讯员 伍海琼)
一女子凌晨下火车后归家心切,独自一人毫无防备地包了一辆出租车回家,怎料半路被丧尽天良的司机劫财又劫色。
2010年10月27日凌晨1时许,四川省开江县普安镇杨家坝村四组的女青年刘某某乘火车到百色火车站下车后,包租被告人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桂LT0518的出租车去田林县城。凌晨3时许,途经田林县乐里镇新建村河口屯附近时,被告人李某将车开进利周乡的公路上,在约300米处的桥头旁边停车,持刀窜进后排座位,逼迫刘某某脱掉衣服和裤子,对刘某某进行奸淫。之后,被告人李某又采用胁迫的方法,将刘某某一台价值1785元的手机当场抢走,才驾车逃离现场。 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和妇女发生性关系,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劫走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依照刑法的规定,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总合刑期七年零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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