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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生意伙伴因赌气对簿公堂“互掐”
发布时间:2012-11-07 10:14:59
本网讯(通讯员 郇小军)
11月6日,江西省永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签定了调解协议,并对协议内容当庭履行。两个昔日的生意伙伴握手言和,并坦言以后还将继续合作,互惠互利。
原告孙周能系生产、销售节能取暖器的个体工商户,2005年起开始供货于被告余少华,双方最初四年合作甚好。2010年和2011年,双方因货款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26000元。被告余少华在答辩期间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金及支付产品销售返利共计人民币19000元。至此,昔日的生意好伙伴矛盾升级、对簿公堂。 该案主审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已合作多年,平时私交也不错,此次之所以对簿公堂,有很大一部分是双方互相赌气所至。通过庭前、庭后多次不厌其烦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余少华支付原告孙周能给付人民币11000元,被告当庭履行了该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两人还表示仍将继续合作,争取将生意越做越红火。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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