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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升群众参与诉讼“幸福指数”
——岑溪法院打造审判工作服务民生幸福司法品牌 作者:李继远 梁东波 发布时间:2012-11-07 14:44:06
近年来,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幸福指数为最高追求,以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司法服务对象为重点,在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全力打造审判工作服务民生幸福司法品牌。
立案信访窗口 高效热情服务群众 谢女士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需要到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从没有到过法院,也没有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当她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台的法官热情接待了她,为她讲解诉讼程序,提示了诉讼风险,还指引她来到诉讼材料指南柜台,让她详细了解诉讼文书的格式和制作要求,在征得谢女士同意后,又将她引到诉前调解室。人民调解员耐心听取了她的情况后,用电话与对方进行了预约,一小时后对方来到法院,双方经调解很快达成协议,法官为他们出具了司法确认书,谢女士的纠纷得到解决。 “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的问题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你们真是太热情了,我要感谢你们!”谢女士事后如是说。 服务温馨周到,便民设施一应俱全,这是笔者在岑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亲身感受。在大厅内导诉区、等候区、调解区、信访区、立案区、文印服务区六大区域划分清楚,配置了LED显示屏公布案件排期情况,液晶电视滚动播放法院的专题片和相关法律知识,还配备了老花镜、笔墨纸张、桌椅、饮水机、排号机、银联刷卡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诉讼宣传指导材料等,方便群众诉讼。同时还设立了军人军属专用窗口和老、弱、病、残等当事人诉讼无障碍绿色通道,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由庭长轮流在信访室接访和判后答疑,是岑溪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举措。 交通巡回法庭 零距离无缝链接服务群众 在岑溪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办公室,挂着一面“公正无私,铁骨柔情”的锦旗,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家属送给法庭的。 2011年11月1日20时,被告叶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受害人高某发生碰撞,造成高某重型颅脑损伤等多种严重病症。事故发生后,高某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一直处于昏迷不醒状态。高某家里有年老的爷爷、奶奶及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扶养,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对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救治高某其家庭用去10多万元的医疗费,债台高筑,高某家属在他人的指点下,走进岑溪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求助,希望能得到法律的帮助。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热情地接待了原告高某的亲属,详细了解情况后,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当日立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该案,并对保险公司进行判后释法工作,使其服判,及时履行判决,支付了赔偿款103700元,为原告的抢救治疗赢得了保障和时间。 当大家都以为事情很快就圆满解决的时候,问题又出现了,保险公司误将本应转到岑溪市人民法院账户的赔偿款转到了人民医院的账户上,而人民医院又不便将此款直接划作高某的医疗费。主办该案的刘丽萍法官及时跟踪,一边宽慰高某的妻子等亲属,一边直接与医院联系,到医院财务室说明情况,终于使高某的妻子及时拿到了赔偿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医疗费,一部分用于还债,心力交瘁的黄某得以舒缓。 岑溪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于2011年6月,同年8月份迁到该市交通管理大队的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与交警调解室、人民调解室、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站、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等机构一起办公,致力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公司快速理赔和检察院全程监督案件的“五位一体”一站式便民服务新机制,成为梧州市首个驻交警、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的交通巡回法庭,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调、快赔、快结”的目标。 从成立至今我们共审结案件417件,80%以上案件结案周期短于25天,所有判决案件生效后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没有1件案件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呈现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调解、当事人服判率高、履行率高、上诉维持率高的良好态势,取得零投诉、零信访、零申请执行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少年法庭 照亮未成年人的前程 在岑溪法院的少年法庭内,椭圆形审判桌,暖色调的墙壁和窗帘,柔和的灯光,两侧墙上挂着“昨天已经过去,希望就在明天”等励志标语,整个法庭布置色调温和。 少年法庭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圆桌审判”,是该院继推行非在押未成年罪犯向法官报告制度、法官上门回访制度、给未成年罪犯寄送生日卡制度、庭前委托社会调查制度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从2010年5月13日起岑溪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就一直坚持向经过她们审判的未成年人寄送有法官寄语的生日贺卡,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教育和感化未成年罪犯,让他们感受到法律严肃的同时也体会到法律柔情的一面,促使他们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有多名未成年人在监狱给法官寄回的信件和贺卡,他们均表示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从小到大都没有人为我庆祝过生日,这是我人生最有意义的生日。”当少年法庭的法官为被宣告缓刑的小猛送去生日蛋糕为其庆祝18岁生日时,温馨的关爱使小猛感动不已。未成年人小猛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现在,小猛在法官和社区矫正机构的帮助下,已在该市工业园区的一间企业找到了合适的工作,过上了正常、健康的生活。 司法救助 有效保护弱势群体 “我们不仅要让那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还要让那些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和谐。”谈到司法救助时,张光霖院长说了这一番话。 今年10月份,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副书记覃文亲自带领执行干警给等5位经济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送去了3.4万元司法救助款。 在去年的12月20日,张光霖院长还亲自带队给申请执行人何某送去了10000元司法救助款。何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吴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由陈、吴二人赔偿何某共计79124元,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吴某在判决生效后已下落不明,陈某月工资收入仅600多元,申请执行人何某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何某不仅在事故中失去双腿,妻子在事情发生后又离家出走,要靠七十多岁的老母亲照顾,家庭经济也非常困难。法院送去的司法救助款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帮助他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据统计,自2008年11月出台《梧州市涉法涉诉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以来,岑溪法院即依据相应的范围、条件、金额、程序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15名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金额9万多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有效减少了涉执行信访案,化解了社会矛盾。而该院除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外,更是采取了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等司法为民措施。自2011年以来,共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达30多万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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