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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法院创建“无诉和谐村”化解矛盾在萌芽状态
发布时间:2012-11-09 13:09:06
本网讯(通讯员 罗昌彦 韩梅)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启动“无诉和谐村”创建工作,让司法走近群众、贴近群众,让人民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
自2011年10月首个“无诉和谐村”创建以来,鲁甸县人民法院派专职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已有的五个“无诉和谐村”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鲁甸法院扩展到全县范围内每个乡镇均创建一个“无诉和谐村”,和谐村内的矛盾纠纷法官百分百到群众家服务,使得村内群众发生的纠纷不需经过诉讼就得到及时、妥善化解,确保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 截止2012年11月3日,鲁甸县人民法院在五个“无诉和谐”试点村排查出矛盾纠纷116件并成功调处112件,未调4件无矛盾激化可能。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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