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鱼峰法院:“无诉社区”法官进驻覆盖率100%
作者:王斌   发布时间:2012-08-30 15:44:46


    “居家戒争讼,处世戒多言”。追求无诉,是中国古代民众的普遍心理,也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一贯理念。诉讼,本应是穷尽一切救济手段之后的终极选择,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但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很多人把诉讼当成解决矛盾纠纷最有效、最彻底的办法,致使大量矛盾纠纷涌向法院。

    如何运用更有效的手段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基层工作重点。2012年以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贯彻柳州市中院开展创建“无诉社区”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率先在全市实现“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街道社区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创建模式,将“无诉社区”创建工作纳入辖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心工作。全院45名法官进驻辖区全部64个社区,实现“无诉社区”法官进驻覆盖率100%。

    截至7月31日止,该院通过“无诉社区”创建平台,司法确认各类案件423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240余起,初步形成“有纠纷无诉讼”的稳定新格局,成为该院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一张特色名片。该院的主要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无诉社区”创建工作合力

   (一)党委领导,措施有力。鱼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无诉社区”创建工作,在物质保障、人员经费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区政法委多次牵头组织召开法院、司法局、街道、社区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并专文下发《关于开展“无诉社区”试点活动的指导意见》,确定法院牵头推进“无诉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挂钩联系、检查考评、奖惩激励等工作制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年度综治考评范围和社会管理创新中心工作。

    (二)党组重视,制度规范。该院党组将“无诉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年度中心工作,组建以院长为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广泛参与的“无诉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扎实的干警担任社区法官,先后出台《关于创建“无诉社区”实施方案》、《关于创建“无诉社区”绩效考评方案》、《社区法官矛盾纠纷调解运作程序》、《社区法官工作室工作职责》等规范性文件,使“无诉社区”创建工作做到有机构主管、有专人负责、有制度可循,初步形成“无诉社区”创建工作格局。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法院与司法局、街道社区、柳州市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无诉社区”共建协议,有机融合法院、司法所、社区、大学生志愿者等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充分调动各方的力量,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同时在试点社区探索建立“社区法官工作室”、“社区驻点法官”、“侃侃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举措,完善社会管理机制,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打造“无诉”品牌,稳步推进“无诉社区”创建工作

    该院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经过综合考虑,选取狮山、凤起、龙擎苑、西船四个社区作为“无诉社区”创建试点,充分发挥试点社区的引导、教育、宣传功能,以点代面,稳步推进“无诉社区”创建工作。

    (一)调解示范社区——狮山社区

     该院将狮山社区作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品牌,通过设立社区法官工作室“坐堂”会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派社区法官深入社区参与矛盾化解,打造网格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社区矛盾纠纷大幅下降。据统计,1-7月狮山社区社区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63起,主动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3起,“坐堂”会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次,开展集中法制宣传1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20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二)无诉预防示范社区——凤起社区

    凤起社区是新近成立的社区,法院有4名年轻干警居住在该社区。该院结合法官职业特长与社区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充分调动青年干警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利用8小时外的时间,为生活在周边的邻里、社区居民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引导诉讼服务、开展普法教育。2012年3月,在该社区居住的张大爷与邻居老李因为空调安装发生纠纷。双方僵持不下,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无果。社区法官得知相关情况后,马上启动“无诉社区”平台,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召集双方作思想工作,并且晚上带着老李到张大爷家亲身体验空调的“感觉”,最终老李同意调换空调安装位置,邻里纠纷和谐解决。截至7月30日止,社区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7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起,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会议2次,“坐堂”会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0份。

    (三)有诉转化无诉示范社区——龙擎苑社区

    该社区是以企业职工为主体的社区,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相对突出,该社区的房屋租赁诉讼纠纷相对较多。针对社区的实际情况,该院积极开展驻点巡回审判工作。3月30日,社区法官带案进社区,在龙擎苑社区居委会办公室集中审理两起原企业职工拖欠住房租金的租赁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刘某、韦某分别和某机械制造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租金。法院通过以点带面盘活社会资源,健全完善“法院+N”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流处理和多元解决,实现有诉社区向无诉社区发展。1-7月,组织开展驻点巡回审判3次,组织召集社区、柳机、社区群众参加的座谈会2次,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12起,诉讼案件仅有5件,同比下降340%。

    (四)企法联调示范社区——西船社区

    西船社区是国企改制的示范社区,该社区居民大部分是西江造船厂的职工,社区服务人员基本都是改制转岗的职工。法院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会调解、行业调解良性互动,拓展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将发挥企业内部管理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实现社区和谐稳定与促进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截至7月30日止,召开企业、社区与法院共同参与的座谈会5次,开展集中法治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38起。

    加强制度创新,健全完善“无诉社区”创建机制

    牵手社区——打造网格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该院将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把每个试点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又按照楼栋、小区划分成片区,形成若干小格。每个网格由网络长、网格员、社区法官、司法行政人员、民警、大学生志愿者组成,法官配合网格员深入各个网格排查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认真分析,对存在的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做到“事在网中,网中有格,格中有人”。

    法制宣传——注射预防矛盾纠纷的疫苗。一是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从社区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与社区联合举办“侃侃会”,由社区居民把生活中的家庭纠纷演绎成小品,法官现场讲解小品背后蕴含的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培育科学的矛盾纠纷解决观念,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发生。对此,鱼峰区社会管理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华认为,“法院与社区通过举办“侃侃会”的活动,宣传法律法规,贴近群众,效果很好。”二是开展“坐堂”法律咨询服务。在社区建立固定的社区法官工作室,社区驻点法官不定期开展“坐堂”法律咨询服务。“坐堂”法律咨询服务开通以来,已经为近323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深受社区居民好评。三是开展在线法律咨询服务。该院将社区驻点法官的的手机号码、QQ号、微博地址,制作成社区法官便民联系卡,发放给社区群众。在法院内部设立法官在线,法官通过现代化通讯工具,为群众提供二十四小时在线法律咨询。

    无缝对接——构建科学的衔接机制。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前置制度,对当事人未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而直接到法院起诉的,立案庭主动宣传人民调解的特点、优势,引导当事人首先选择人民调解。建立法官巡回调解制度。经调解员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官到社区巡回调解,通过开展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确保通过“大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2012年1月22日(除夕夜),狮山社区下辖的九华小苑,除夕夜里的鞭炮引发火灾、烧坏电表,惹得楼上楼下邻舍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小区住户连续两次自行协商,都无法解决。社区介入调解,依然没有让大家达成一致。法院启动“无诉社区”创建平台,社区驻点法官唐盛美、王斌走进社区法官工作室,将当事人、社区干部召集在一起,组织调解。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调解,肇事人冯女士同意承担更换电表的1.8万余元费用。

    强化指导——提升人民调解的水平。该院制定《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强化对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讨论、庭审观摩等形式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调解程序的培训和指导。法官自觉接受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咨询,及时帮助调解员规范工作程序、文书制作,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实际调解能力。对于个别矛盾比较尖锐或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员把相关信息反馈给社区驻点法官,多方合力制定调解方案,解决矛盾冲突。据统计,“无诉社区”创建工作自启动以来,该院已经坚持开展集中授课3次,专题讨论2次,庭审观摩2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29次。

    司法确认——保障人民调解的威信。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树立和提高社区调解工作的威信,对社区调解室组织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案件实行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当事人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一般在七日内办结并出具法律文书。截至目前,该院通过“无诉社区”创建平台,司法确认各类案件423件,无一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受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无诉社区”创建工作是鱼峰区人民法院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实践中的一项全新探索,彰显了司法为民、政府服务和群众自治的社会管理新理念,符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社会自治”、推进“平安建设”的新要求,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该院计划由点到面,努力在整个辖区打造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所有纠纷调解解决的“无诉”环境。1-7月,试点社区矛盾纠纷大幅下降,无一件诉讼案件,未发生赴区到市上访事件,未发生群体性恶性事件,无邪教和黄、毒、赌等犯罪案件,社区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矛盾处置机制健全,社区居民身心健康,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平安和谐社区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无诉社区”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总体呈现良好态势,审执结各类案件1615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结案标的额11093.40万元,案件调撤率为55.38%,未结案件创近年来新低,综合绩效管理考评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