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瓯法院打响“4+3”涉少司法服务品牌
作者:兰礼源 发布时间:2012-11-09 11:57:49
“少年强,则国强”。今年以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优势,以詹红荔同志事迹精神为引领,深入开展以“法律进学校”为主线的关爱青少年活动,坚持为辖区青少年办实事、护权益,全力推进涉少司法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打响了“4+3”涉少司法服务品牌。
落实“三个到位” 品牌创建稳步推进 机制保障到位。坚持把关爱青少年工作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部署法院工作时,该院做到将关爱青少年工作纳入一起谋划,一起抓好落实,并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关爱青少年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全员参与到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院干警对关爱青少年工作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以思想的统一保证行动的统一,为关爱青少年工作的开展提供思想保障,进一步增强做好关爱青少年工作的自觉性和持久性。 措施保障到位。为保证关爱青少年工作的开展有计划、有措施、有内容、出成效,院党组结合年度实际,集体研究一年的工作,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可行计划。同时为使计划工作落到实处,还对年度主要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指导督促和工作协调。 拓宽“四条路径” 品牌塑造多面开花 打开感知法律的一扇窗户。该院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组织学生旁听庭审案件,让他们亲身体验庭审程序的严谨,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庄重与威严。邀请旁听学生参观科技法庭、图书沙龙、法制长廊等,切身感受法院文化建设与文化气息。4月25日,少年庭审判庭邀请辖区20余名中学生及14所乡镇中学德育处主任旁听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庭审。庭审结束后,该案审判长表示,邀请学生旁听庭审的目的,就是要给他们现场上一堂法制警示教育课,用生动的案例教育学生知法、守法,时刻保持警惕,并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5月30日、31日,由该院联合团市委、教育局举办建瓯市第二届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来自建瓯市各乡镇中学的14支队伍在笔试、庭审竞赛等环节展开了激烈的角逐。通过此次大赛,使参赛学生亲身感受了法律的威严,了解了庭审程序,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了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意识,有效加强和推进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 献上抗争贫困的一份爱心。3月13日,在开展“学雷锋、树新风”的活动热潮中,该院机关党委、团支部组织青年法官志愿者10余人前往川石中学开展“关爱学子、法寄真情”活动,给该校60位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学生送去了所需的学习文具。活动上,民二庭审判员现身说教,勉励学弟学妹们刻苦学习、长大成材。少年庭庭长结合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通过生动真实的案例析理说法,勉励同学们好好学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4月24日,为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该院在东游中学隆重举行“爱心结对助学子、文明创建树新风”捐助仪式。仪式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金太向3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了助学金。该助学金将分为三年发放,每年每人3000元,共计2.7万元。陈金太院长表示,捐资助学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法院将会把这项事业作为一项长期机制继续下去。 送去重塑人格的一剂良方。在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我院注重对适用“管、免、缓”非监禁刑的失足青少年进行“回访帮教”,建立“回访帮教”制度。4月26日,在该院召开的未成年人回访帮教考察座谈会上,失足少年小林感激地说道:“非常感谢法院能对我宽大处理,同时感谢我的母校能给我重新入学就读的机会,今后我将好好学习,努力做一个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关心和爱护我的人。”座谈会还邀请缓刑人员所在学校的校长、班主任及家长参加,就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与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校方及家长向回访法官汇报了小林等失足少年的学习、生活情况。自重新入学后,他们均有了积极的转变,学习刻苦用功、思想积极上进,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再是以前那个不听话、不听劝的孩子。回访法官对失足少年的进步倍感欣慰,并嘱咐他们要努力学习、悔过自新,早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筑牢预防犯罪的一道防线。该院始终坚持把消除青少年犯罪的隐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为防止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的发生,法官们走出法院,走进校园,通过开展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开设法官说案电视栏目、举办法制教育讲座等形式,积极扩大法律宣传效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今年,该院充分利用机关现有空间,在院机关大门外两侧建立法制宣传栏。以“闪烁的红灯”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图片展览在院门口展出,宣传画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教育广大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充分认识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远离犯罪。该宣传画一经展出,就吸引了不少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得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 筑牢“三个平台” 品牌提升有的放矢 涉少审判“寓教于审”。该院充分发挥少年审判庭的平台作用,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坚持教育是目的、惩罚是手段的思想,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于涉少犯罪案件的始终。同时,通过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回访帮教、社区矫正、心理疏导等形式,建立帮教回访档案、了解思想动态、落实帮教计划,及时有效地提高帮教对象的思想认识,积极探索完善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机制,全力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法制基地“搭台讲法”。2009年以来,该院相继在辖区6所中小学校建立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通过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讲座、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形式,定期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制讲座9次,举办法制图片展览3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30余份,提出预防在校学生犯罪建议20条,受教育学生达5600人次。 媒体宣传“以点盖面”。品牌的推广和提升,离不开媒体的参与和支持。为形成持续深入、不断扩大的宣传阵势,该院积极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涉少司法服务活动,积极扩大法制宣传效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今年以来,该院撰写的新闻稿件先后被国家级、省级媒体采用20余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成长路上,有爱与法同行;灵魂深处,让心和心共鸣。关爱青少年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爱工作永无止境。关爱青少年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