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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毒资大白天盗窃摩托车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11-13 09:38:45
本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白天盗窃他人摩托车,胆大小偷被抓领刑。日前,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世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3月12日15时,被告人黄世胜因无钱购买毒品吸食,便到窜到巴马县粮食局院内停车场内,将覃强一辆价值1680元的电动车盗走。3月14日16时,被告人黄世胜窜到巴马县城“红太阳家电城”对面人行道上,将黄丽菊一辆价值3900元的二轮踏板摩托车盗走。案后,被盗车辆已被依法扣押并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世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为吸毒而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且主动缴纳罚金,又配合办案机关追回被盗车辆并已发还失主,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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