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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男子盗窃成性不知悔四年内三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2-11-13 13:31:48


     本网讯(谭召日 张行文)   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犯错后如能够及时改正犹未晚矣。可一男子被判刑出狱后,依旧不知悔改,仍干起了盗窃的勾当,短短四年内创出三进班房的“新记录”。

    黄某1982年出生,系来宾市兴宾区人,初中毕业后没有工作的他做起了盗窃的勾当。2008年,其流窜到柳州市鱼峰区盗窃他人的摩托车辆,同年10月7日,被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出狱后,手头紧张的他又将贼手伸向了他人的摩托车,于2010年12月2日被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7月26日刑满释放后其回到来宾,因为身无长技,一时半会找不到工作,又希望有钱花的黄某,与朋友腾某商量后决定到武宣“捞上一票”。2011年9月4日至11月27日期间,两人多次到武宣桐岭、思灵、禄新、通挽等地盗窃他人摩托车辆,盗窃数额37896元。

    2012年11月12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法庭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腾某结伙盗窃他人摩托车,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触犯了刑律,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两人互有分工,积极参与盗窃,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黄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盗窃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腾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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