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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专业化审理护航交通事故纠纷维权
作者:周元卿   发布时间:2012-11-14 15:54:20


    2012年2月,北京市汽车保有量突破500万量,随之而来的交通案件数量也大幅攀升。从2008年开始,北京海淀区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突破2000件,一跃成为该院受理数量最多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且近几年案件数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

    由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适用法律及审理程序方面具有自身特色,类型化特征明显,为适应形势发展,海淀法院于2011年初成立了民事审判第六庭,集中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庭也成为北京市基层法院首家成立的专门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庭。2011年,民六庭共审结案件2224件;法官人均结案317.7件,数量居全院各审判庭室之首;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4.2%,且上诉案件无一件被发回重审,审判质量全院排名第一。

    推行“定期宣判”制度

    “案件将于十天后,也就是7月12日上午9点半在海淀法院61法庭宣判,宣判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在海淀法院61法庭里,韩毅强法官正在向当事人双方告知“定期宣判”的相关事项。

    “法官您说的是真的吗?”原告席上的刘老太有些不敢相信。

   “我说的这些都明确写在庭审笔录中了,原被告双方等一下签字确认。”韩毅强法官答复道。

    刘老太没想到法院能这么快审结案子,她打官司的时候就有人告诉她,没个半年十个月,这案子结不了。但是刘老太实在太需要钱了,能借的亲戚都借到了,除了打官司她不知道还能怎么办。刘老太的丈夫王某已经60岁了,在一次乘坐公交车时,由于司机紧急刹车,他不慎从座位上摔倒在地致腰部受伤。王某本身属于城市低保人员,多次住院治疗的花费让他和刘老太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而腰部受伤导致行动不便,也给他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多次与公交公司协商无果,刘老太只能代理王某提起诉讼,将公交公司起诉到海淀法院。

    十天后,刘老太9点半多来到第61法庭时,法官和书记员已经等在那里。韩毅强法官待双方当事人到齐后,对判决书进行了宣读。刘老太对法官宣读的大部分内容都听不懂,但是听到“判决公交公司支付王某各项费用四万余元”时,她的眼睛湿润了。她知道,她的官司打赢了,而且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然而刘老太不知道的是,在这十天里韩毅强法官多次与公交公司沟通协商,最终,在综合考虑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以及双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韩毅强法官支持了部分精神损害赔偿,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公交公司很快就将四万元钱交给了刘老太。拿到钱之后,刘老太和王某商量,第一件事就是让刘老太赶到法院,给韩毅强法官送来一面写着“执法如山 公正廉明”的锦旗。

    “我们从建庭伊始就开始推行定期宣判制度,将庭审结束后的7至15天作为定期宣判的时间。” 民六庭庭长周红介绍说,“2011年定期宣判率达80%以上,今年前10个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定期宣判率已达91.5%。定期宣判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司法公信力和当事人对司法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

    民六庭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财产和人身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因经济困难得不到及时救治。鉴于此,民六庭在确保不影响全部案件正常流转的前提下,优先、提前审理此类案件,帮助困难当事人尽早拿到赔偿款。

    2011年7月26日,王某无照驾驶超载“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客车的内部座椅拆除,搭载张某等11人,在行驶过程中追尾撞上违章停车的李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重型平板半挂车的后部,造成王某与张某等共计五人死亡,此外还有五位乘车人重伤、两位乘车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及伤者等人分别对王某的继承人、李某、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靠兼车辆登记所有人、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0余万元。

    因该案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人员众多,为了查清事实、方便诉讼,案件承办人韩毅强法官决定九案合并审理。在庭审中,多位死者家属情绪激动,韩毅强法官及时安抚劝解,舒缓庭审气氛。考虑到各死者均系外地来京打工人员,家庭困难,急需用钱周转,加之另外五位重伤者尚在治疗恢复期内,且均当庭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在征询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韩法官决定将四位死者的案件先期审理,并于一个多月时间内就予以审结。宣判后,各原告对韩毅强法官体谅其困境、迅速审理并宣判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甄别分类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是绿色通道机制的最大优点。民六庭在实践中,坚持优先审理涉及老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因交通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案件,并依法采取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减免诉讼费等措施。此外,还从审判实践出发,在庭室内部设立交通速裁组,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损失确定、争议不大的案件统一交由交通诉裁组审理;并在此基础上尝试运行“当庭宣判”制度,对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证据完备、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予以当庭宣判。2012年前10个月,交通速裁组审理的案件中,69.2%实现了当庭审理、当庭裁判,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透明,体现司法公正。

    深入基层解民忧

    “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的案件数量高、问题多,与出租车公司进行有效沟通交流显得尤为重要,而法院也要不断延伸审判职能、逐步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希望能通过双方共同努力,构建良好沟通平台,形成长效交流机制。”在与银建集团召开的座谈会上,周红庭长表明了此行的意义。

    为了响应北京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民六庭深入基层,接连与银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等公交公司举行座谈会,就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涉及出租车公司的常见问题、疑难问题、关键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探讨,旨在通过关注交通安全、反思行路驾车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生命健康。此外,针对交通事故多发,管理存在漏洞的单位,民六庭建立定期通报与信息反馈制度,帮助其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交通事故频发势头。

    除广泛开展“听走送”活动以外,民六庭还完善诉讼指导,强化庭审中的法律释明和普法教育工作。如针对道路交通案件的特点,特别制作了“交通案件诉讼指引”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为当事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适当的诉讼指引。同时,积极拓展法律宣传途径,提高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民六庭干警多次前往社区为群众普及交通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所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构建立体化的法律宣传网络,灵活采取典型案例点评、类型案件分析、社会热点问题讨论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法制宣传。

    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拓宽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民六庭通过多种形式重申“为人民司法”的坚定立场、“急民所急为民解忧”的工作思路,加强与基层群众的沟通交流,倾听群众诉求,寻求情感共鸣,夯实人民法院的群众基础,切实提升了人民法院的亲和力,提升了司法审判的社会影响力。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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