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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吧上网顺手牵羊盗走别人手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11-19 09:07:07


     本网讯(通讯员 刘宇星)   11月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林小兵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若干。

   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3日早上,被告人林小兵在新余市某网吧上网时,发现失主周某在其上网的电脑桌上睡觉,将一部黑色苹果iphone4手机放在电脑桌上,被告人林小兵乘机盗走,赃物价值人民币4599元。几天后,失主得知手机是被被告人林小兵所偷,来到被告人林小兵家中向其父亲告知此事,后被告人林小兵通过其父将手机还给了失主周某。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小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作案一次,窃得赃物价值人民币459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林小兵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能将赃物还给失主,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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