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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结伙盗窃杂交种羊为“下酒”被罚两千
发布时间:2012-11-20 10:24:11


     本网讯(通讯员 郭建桥)   11月19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山羊案件,被告人王刘水被判处罚金2000元。

    10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王刘水与同伙人尤书剑(另案处理)、王难望(另案处理)商量后,一起窜到郑州市郑东新区一河边寻求作案目标,当看到河边有一群羊在吃草时,便想偷只羊回去下酒。于是,就趁羊主人不注意将一只山羊盗走。通过公安机关查证,被盗山羊为当地驻军饲养的新疆波尔杂交种母羊,价值12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被告人王刘水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对其从轻作出处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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