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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开审理非法吸存案 涉案1.3亿余元
发布时间:2012-11-21 10:04:21
庭审现场。
本网讯(王乙丁)
11月20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桓集资诈骗、被告单位哈尔滨市华侨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毛程苑、苏继才、翁兴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哈尔滨市华侨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经营项目为出租汽车服务、汽车租赁等,被告人刘桓系法定代表人,毛程苑系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苏继才系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翁兴萍系出纳员。华侨公司成立后至2010年,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经被告人刘桓提议,毛程苑、苏继才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非法集资。被告人翁兴萍作为公司出纳员,在明知本单位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负责收取集资款、开具票据、支付利息、制作账外账等工作;集资款项部分被刘桓非法占有。本案涉案款项共计人民币1.3亿余元,受害群众达190余人,至案发时,造成损失人民币2,000余万元。 法庭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观点、各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日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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