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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劝导被执行人换位思考 申请人终获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2-11-28 16:25:40


     本网讯(通讯员 黄乃丘 隆兵)   “感谢你们帮我拿到了余下的执行案款,我正急需这笔钱,太感谢了!”11月27日,申请执行人马绍晶对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动情地说。

  2011年的一天,马绍晶被正在驾驶摩托车的蒋航撞伤住院,后起诉蒋航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蒋航赔偿13000元。但是,蒋航却迟迟未履行义务,马绍晶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马绍晶受伤后身体状况未见好转,一直在家修养,没什么经济来源,还经常生病需要治疗,需要经费支出。在了解到马绍晶的实际情况后,该院执行工作人员积极与被执行人蒋航沟通,通过耐心地做思想工作,蒋航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不过,蒋航表示由于自身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并且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手头也很紧张,一旦工资发放后便立即先行给付8000元,剩余的5000元在今年年底之前一定付完。后来,蒋航依约给付了8000元。而此时,马绍晶又提出要求,希望能尽早拿到全部的执行案款。执行人员了解到,马绍晶近一段需要到医院治疗,而且他的孩子上学也急需费用。鉴于马绍晶的实际情况,该院执行人员再次做被执行人蒋航的工作,详细地向其介绍马绍晶目前的经济困境,希望蒋航换位思考,切实体谅申请人的困难。经过执行人员的努力,蒋航通过借款,筹齐到4500元,而马绍晶表示4500足够解决当前的经济困难并自愿放弃500的赔偿款。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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