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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洋大盗”多次流窜入户作案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2-11-29 15:48:05
本网讯(王虹)
南陵县人沈一二(系化名),2002年、2008年曾因犯盗窃罪两次被判刑。2009年1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不久即重返“江湖”,疯狂流窜入户盗窃16起,盗窃财物价值45981元,可谓“江洋大盗”。日前,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沈一二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2010年6月至2012年3月夜晚期间,沈一二分别在宣城市区民族商城、鳌峰新村、思佳花园、鄂城花园、敬亭苑、天都花园、金碧花园,及泾县泾川镇百园小区、泾川镇东小区等各住宅小区里通过撬、扳住户防盗窗网方式,入户盗窃户主财物达16次,被盗物品中有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液晶电视、手机、貂皮大衣、高档名酒、景德镇瓷器、黄金、钻石首饰及现金3100元等。 被盗物品除部分被沈一二丢弃或因无法鉴定价值,能够确定价值的达45981元,绝大多数被盗物品被沈一二变现挥霍。2012年4月9日,沈一二在上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接受公安人员的讯问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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