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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砂枪惹的祸 村民非法持有枪支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12-03 15:04:41
本网讯(黄敏 韦景阳)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乡一偏僻山村中年男子陆家宝(化名),他父亲将一支长管砂枪交给他保管和使用,不料这支长管砂枪给他惹来了麻烦。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陆家宝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12月3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陆家宝的父亲于2000年左右,将一支长管砂枪交给被告人陆家宝保管和使用。近十年来,被告人陆家宝将该砂枪藏匿于其家二楼并用于打猎等用途。2011年2月10日,公安人员在被告人陆家宝家中查获该砂枪以及使用的黑火药0.35公斤、纸结6张、铁砂67颗。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陆家宝持有的长管砂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在法庭上,被告人陆家宝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要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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