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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持父亲自制猎枪打猎被抓 父亲自首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2-12-03 08:42:55


     本网讯(蒋德春)   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抢罪案,被告人梁飞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0年8月间,被告人梁飞在田林县城一家废旧收购点购买钢管,用电焊机、电钻、锉刀等工具自己制造了一支长砂枪。2011年3月8日21时许,梁飞的儿子小梁持该砂枪外出打猎时,被田林县公安局潞城派出所民警抓获,并依法收缴该砂枪。经鉴定,该枪是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发射,具有正常射击性能。2011年3月9日,被告人梁飞主动到田林县公安局潞城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飞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一支长砂枪支,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梁飞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减轻处罚。田林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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