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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拿婚姻做诱饵诈骗被拘5个月
发布时间:2012-12-05 15:43:11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兰艳)   结婚本是女人一辈子的大事情,然而现年25岁的女子银小红却以自己为诱饵,利用结婚请酒为幌子诈骗钱财,最终是难逃法网领刑受罚。12月4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银小红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1年6月初的一天,被告人银小红经人介绍认识被害人覃永刚。同年6月17日,被告人银小红叫冒充其干妈的张处妮(另案处理)陪同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商贸广场旁,被告人银小红以跟被害人覃永刚结婚过礼请酒需要钱财为由,骗得被告人覃永刚现金人民币3000元。事后被告人银小红与张处妮共同分赃。

    案发后,张处妮已全部退出现金人民币3000元给被害人覃永刚。被害人覃永刚对被告人银小红及张处妮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银小红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银小红犯诈骗罪成立,应依法追究被告人银小红的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银小红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已退出赃款给被害人覃永刚,没有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覃永刚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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