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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六招”提升陪审员司法能力
发布时间:2012-12-11 15:42:15


     本网讯(赖见兴)   12月10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就该案诉辩归纳、举证分配、质证引导、认证分析、辩论焦点、法官释明、事实认定、法庭调解、裁判说理及诉讼流程、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事项,向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一一点评、说明,让陪审员每参审一案,就能基本了解或掌握相关法律技能。

    今年以来,石城县人民法院采取“六招”措施,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能力:

    优化队伍配置。在推荐人民陪审员人选时,重点挑选对人民陪审工作充满热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者具有丰富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在当地有较高威望的人员,夯实队伍基础。

    加强教育培训。对人大任命通过的人民陪审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准许上岗履职,每年除了组织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培训班外,还要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升陪审能力。

    法官结对带教。指定法官“一对一”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结对帮教,即由一名法官带教一名人民陪审员,工作中有疑问或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带教法官请教、咨询。

    现场庭审观摩。对一些当地比较典型、常见或者多发的案例,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现场庭审观摩,直观地学习法官庭审驾驭技能和审理案件的经验。

    个案点评指导。对有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结案后由承办法官进行就案点评,让他们更好地掌握调查取证、说法析理、适用法律等办案技能。

    强化调解和解。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身处基层一线、熟悉农村工作、了解风俗人情、在当地人面较熟、又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长处,办案时充分做好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和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1至11月,该院有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调撤率达72%,仅有3件上诉,均被维持原判,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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