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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成效显
发布时间:2012-12-21 09:14:57


     本网讯(梁军)   12月19日,枣阳市法院新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经承办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选任的55名人民陪审员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参与审结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90%,没有超审限、改判、上访和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受到了市人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好评。

    枣阳法院副院长孙永健介绍说,为保证人民陪审员成“自家人”,该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由政治处负责对陪审员的选任、管理、联络、培训等工作。建立陪审员个人电子信息档案和业绩档案,将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廉政制度,参加陪审、培训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强化培训工作,通过组织陪审员参加业务培训、资深法官授课、高校专家教授来院讲座、参与案件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的技能和审判业务水平。此外,加大投入,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待遇,及时兑现人民陪审员办案补贴,妥善解决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遇到的交通、就餐等困难,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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