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胜敏 祖玉梅)
男子得知受害人的前夫被人殴打,便冒充警察找来受害人“调查”案情,听到受害人讲述其前夫的“犯罪行为”后,便谎称可帮助受害人“告倒”其前夫,借此诈骗被害人钱财7万多元。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静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 ,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彭红与易林因夫妻关系不和而离婚。2011年9月易林遭人殴打。同年10月初,被告人许静得知该情况后,即冒充公安民警电话联系彭红,称易林被打怀疑与彭红有关,要向彭红调查情况。彭红以为被告人是公安民警遂多次与其联系,并向其诉说易林的不是,并称自己已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易林的涉嫌犯罪行为,但未查处。被告人许静谎称可以帮忙将易某告倒,但须花费一些费用。为此,从2011年10月份始至2012年元旦前,许静多次从彭红处骗取人民币共计77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静伪造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提出系经济纠纷的意见,与查明的事实及证据不符,不予采信。案发后,被告人许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