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媛媛)
1月25日晚,广西来宾市兴宾法院执行局启用快速反应机制,快速执结一起拖欠时间长达六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
2006年3月10日,被告黎恒向原告蒙科借款30000元用于建房,约定借款时间为一年。还款期限届至,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原告于2008年2月诉至法院,同年7月15日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于文书生效十五日内偿还30000元借款及利息。但被告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文书,并且避而不见原告,电话号码也已更换,原告遂于2008年2月向兴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获知被执行人黎恒有履行能力,但其却“人间蒸发”,也查询不到其有存款,执行干警无法得知其去向,该案执行陷入困境。
1月25日晚七时许,该院执行局局长卢统英接到举报电话,被执行人身影出现在建宾菜市场。执行局遂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几分钟之内,执行干警集结到位,火速奔赴菜市场,将被执行人黎恒带回法院进行批评教育,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长期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打电话让家人立刻携带10000元到法院偿还申请人。余下的20000元欠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13年2月20日前全部清偿完毕。 至此,一件执行难案在该院执行干警的火速出击下,迅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