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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法院利用春节“黄金期”集中执行
发布时间:2013-02-19 11:03:35


     本网讯(胡超)   安徽绩溪县地处皖南山区,缺乏工业基础,年轻人大多在外务工,除逢年过节外平时基本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导致很多执行案件因为难以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案件无法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实现,既影响司法权威,也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由于执行案件的特殊性,安徽省绩溪法院领导对春节期间的案件执行活动十分的重视。在院领导的直接部署下,绩溪法院执行庭做好执行方案并调配好人员、车辆,同时根据被执行人详细信息进行仔细梳理,并按照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实际执行能力等情况,在春节前夕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对被执行人外出逃债案件和涉民生案件进行重点执行,以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农历腊月二十三日上午7点,执行法官来到绩溪县金沙镇的被执行人周爱萍、钟新星家中将被执行人周爱萍带到法院。该案件是2012年2月申请执行的,但是由于被执行人一直不在家中,无法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在谈话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周爱萍与钟新星均长期有病在身,且家庭经济情况非常不好。于是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一并带至被执行人家中,让其对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有直观的了解,最后在当地基层组织的协助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完毕。

  自去年腊月以来至今年农历正月初七,执结执行积案30余件,执行总标的达70余万元,突击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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