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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办案确保农民工权益实现
发布时间:2013-02-19 11:14:55


     本网讯(张向争)   2013年2月8日下午,春节放假的前一天,河南省洛阳铁路运输法院两名法官不辞辛苦,冒着严寒将一起案件的冻结款109万元扣划至农民工账户,了结了一起拖欠多年的劳务费纠纷。

    由于修建青藏铁路等工程,被告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五公司)拖欠原告罗海山109万元劳务费,经多次催讨无果。罗海山无奈诉至法院,并表示修建铁路时在他手下打工的多是甘肃老家的同乡邻里,家境大都不好,现在临近年底,追不回欠薪,实在无言面对家乡父老。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开庭时已临近春节,且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的同时,还应原告的申请,顶风冒雪多次到银行查询被告账户,历经一周辗转十余家银行,终于成功冻结被告资金150余万元,促使被告积极应诉。2013年2月6日,在该院的多次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春节前将拖欠的劳务费打入原告账户。然而就在原告如释重负准备回家过年的时候,2月7日,被告却提出由于临近春节,根据其单位的财务制度,无法在春节前完成转账。为了农民工兄弟能够过好年,主审法官再次紧急召集原、被告共同商讨对策,并促使双方最后终于达成由法院直接从查封的被告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到原告指定的账户的一致意见。

    春节前夕终于如愿拿回工程款的罗海山心情十分激动,一心想向铁路法院以及主审法官亲自表示感谢,但是由于春节放假而未能如愿。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罗海山给主审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没有想到大年二十八能够拿到钱,其把钱分发给其他同乡,大家都非常高兴,大家说过完年将专程到洛阳表达谢意,承办法官婉言谢绝,并告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让农民工过个好年,是每一名法官的职责所在。

    该起案件的顺利解决得益于该院推行的民事审判绿色通道措施。这项措施旨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实行三快办案,即在收到诉讼材料时当即审查、当即受理、当即立案,为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在审理过程中先调解、多调解,对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依法迅速采取措施,多渠道、全方位查找财产线索,对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在第一时间采取执行措施,缩短诉讼周期。该措施在办案过程中成效显著,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树立了法院的权威,切实履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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