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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法院博望法庭快速调处两起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13-02-22 11:01:41


     本网讯(程远景 曹天祥)   “没想到法院为我们的小事大老远的跑来专题解决,我们太感动了。”这是2月21日中午,河南省方城县法院博望法庭在方城县广阳镇佟庄村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处原告王天德、原告张廷庄、张绍琴诉被告郭保国、孙仁长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后,3名原告道出的心里话。

    原告王天德、张廷庄、张绍琴均系方城县广阳镇农民,2009年,被告郭保国雇佣三原告在山西汾阳修建高速公路桥,工程完工后,被告不及时支付原告工资。在今年春节三原告回家后,从电视报纸上得知河南省法院系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专项活动,三原告报着试一试的心理,于2013年2月21日上午到法院立案,没想到法院快速立案,立案后博望法庭快速审理,当天就驱车近20公里去原、被告的所在地就地巡回审判,在庭长曹天祥、人民陪审员李新勇的主持下,经过几个小时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规定,最终达成双方协商解决。被告欠王天德的2800元当即支付2500元,被告当即履行,原告王天德申请撤诉。被告欠张绍琴、张廷庄夫妻的7600元,被告即时履行支付7200元,原告张绍琴、张廷庄当庭申请撤诉。在法官们的幸苦努力下,终于使这两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快速妥善解决,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称赞。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河南省方城法院博望人民法庭去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76件,已审结176件,结案率100%,被方城法院评为“目标管理先进集体”,今年春节过后的短短6天时间,已成功调解案件11件。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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