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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子为吸毒盗窃2千元换来10个月刑期
发布时间:2013-02-25 08:52:42
本网讯(苏传清 陈明耀)
前科男子林桂平出狱后不思悔改,竟为筹钱吸毒盗窃摩托车再被抓。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林桂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2年6月14日中午,被告人林桂平窜到钦州市某镇钟虹的住宅门前,将钟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盗走。当日,被告人林桂平在钦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盗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28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的摩托车返还被害人。另查明,因被告人吸毒成瘾,公安机关对其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另查明,被告人林桂平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2007年7月被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10年1月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桂平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三年不满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认其罪行,在庭审过程中亦自愿认罪。据此,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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